醫(yī)用口罩需要滿足MDD/93/42/EC指令,或者歐盟新醫(yī)療器械法規(guī)MDR 2017/745的要求。MDR法規(guī)于2017年5月5日發(fā)布,過渡期為三年,將于2020年5月26日全面生效,取代MDD指令。但因為新冠肺炎,歐盟委員會于4月3日已經正式起草延期MDR一年到2021年5月26日才全面執(zhí)行MDR的提案,該提案正等待歐盟議會和歐盟理事會的批準。但不管是MDD指令,還是MDR法規(guī),醫(yī)用口罩都分為一類(Class I)。因為醫(yī)用口罩有滅菌的口罩和非滅菌的口罩,按照MDD或者MDR的要求,非滅菌的口罩可以由企業(yè)自我申明,然后到對應一個歐盟成員國的主管當局進行登記注冊,就可以上市銷售。但滅菌的口罩需要有公告機構參與,進行審核,發(fā)放CE證書之后,才能簽署符合性申明,打CE標記,上市銷售。但不管公告機構是否進行審核,企業(yè)都需要按照法規(guī)的要求,參照認可的協調性標準或者滿足歐盟質量水準的標準進行測試,證實產品的安全及有效,建立技術文件和質量管理體系,保證產品的質量安全和持續(xù)有效。
技術文件的要求,參照MDR法規(guī)附錄II和附錄III的要求(MDD的請參照附錄7的要求),通常包括以下七個部分:
1、器械的描述和規(guī)范,包括名稱、預期用途、分類、原料、構成、技術規(guī)范等。
2、產品的標簽和(或)說明書
3、產品設計和制造的相關的信息
4、滿足基本安全和通用性能的要求(附錄I GSPR)
5、受益和風險分析,及風險管理文檔
6、產品的驗證和確認,包括臨床前的測試和臨床(評估)數據
7、上市后監(jiān)督計劃
質量管理體系可以參照歐盟的協調性標準ISO 13485:2016進行,對于一類的產品,并不需要包括完整的質量管理體系,比如可以對設計過程進行刪減,對自我申明的非滅菌的產品,*重要的是售后監(jiān)督的部分。另外,需要說明的是:質量管理體系需要參照ISO13485:2016來運行或者審核,但ISO13485證書,對歐盟的CE認證來說并不是必須或者強制的。但多數的企業(yè)都會選擇ISO 13485的證書,這樣可以提高客戶對制造商能滿足法規(guī)要求及產品質量保證的信心。
另外,對于歐盟境外的制造商(如中國的制造商),需要在歐盟境內選擇或任命一個歐盟代表,來代替制造商進行相關的活動,比如去主管當局進行一類自我申明產品的登記和不良事件的報告等。制造商需要和歐盟代表需簽訂協議,并規(guī)定各自承擔的職責。按照新的MDR法規(guī),制造商需要將整套的技術文件提交給歐盟代表,以便主管當局備查。
檢測流程步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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